消費者政務局在2018年5月14日的公告中明確了徵求意見的幾個關鍵問題,包括ATDS定義的範圍、如何處理重新分配號碼的呼叫以及撤銷同意的標準。在每個問題上,該通知均確認 FCC 對 TCPA 格局的看法比其 2015 年聲明性裁決和命令(“2015 TCPA 命令”)中的觀點要廣泛得多,並且願意根據 ACA Int進行考慮決策、明確的規則將為企業和訴訟當事人提供急需的清晰度。
例如,在註意到 DC 巡迴法院將
年 TCPA 命令對 ATDS 定義的擴展視為“令人瞠目結舌”後,該公告現在徵求“關於如何更狹義地解釋‘容量’一詞以更好地符合國會的調查結果和該法規的預期範圍。它還尋求對法定定義所需的特定功能的評論,並引用了ACA Int’l 的決定,即“從一組列表中撥打號碼本身不能等同於撥打隨機或連續號碼”47 《南加州大學》第227(a)(1) 條。
該公告還尋求對ACA Int’l的 DC 巡迴
法院確定的問題發表評論,即同意要求是否僅適用於使用自動撥號器功能撥打的電話,並更廣泛地詢問應如何「協調一致地解釋各種法律規定」。[.]」 在此背景下,FCC 還要求對一個主要聯盟上週提交的請願書發表評論,以根據ACA Int’l澄清 ATDS 定義。
聯邦通信委員會表示,它將對重
新分配號碼的問題採取同樣廣泛的視角。該公告確定了與重新分配號碼的呼叫相關的“被叫方”的幾種不同解釋,包括(例如)“呼叫者合 2024 加拿大電報號碼資料庫 理預期到達的一方”,並詢問哪種解釋“根據[ ACA 國際] 決定?
更一般地說,聯邦通訊委員會詢問
是否應該「維持我們對事先明確同意的合理依賴方法」。
儘管ACA Int’l 的決定保留了 2015 年 TCPA
命令中與撤銷同意相關的部分,但 FCC 現在已要求就「明確定義且易於使用」的撤銷方法發表評論,並指出 DC Circuit 認為「任何迴避」此類方法的努力「很可能被視為不合理」。
該公告列出了可能的標準化選擇退出方
法的幾個示例,包括響應實時呼叫 台灣號碼 者的標準化代碼或訊息,或響應不需要的文本而提供的“停止”或類似關鍵字。
該公告還提出了代表聯邦、州和地方
政府行事的承包商是否屬於 TCPA 規 中国号码 定的“人”的問題,特別詢問州或地方政府官員及其承包商“在法律上與聯邦政府的來電者。”它還就幾項要求重新考慮 TCPA 之前關於債務追收和其他問題的命令的請願書徵求意見。
簡而言之,聯邦通信委員會似乎
已經聽取了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的授權,現在將考慮新的具體規則,這些規則似乎可能符合該法規的預期範圍,同時避免先前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取消的監管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