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們去年討論的那樣,第二巡迴法院認為消費者不能單方面撤銷作為雙邊合約一部分提供的同意。參見雷耶斯訴林肯汽車鰭案。服務。,861 F.3d 51 (2017)。在此過程中,它解釋說,“一方不得更改雙邊合約”是“黑字法”
經交易對手同意”,且 TCPA 中沒有任何內
容聲稱“當同意構成討價還價交換的一部分時,允許消費者撤銷其同意被調用的權利”。儘管這一看似簡單的聲明現已在第二巡迴法院得到解決,例如,請參閱Harris v. Navient Solutions, LLC,第 15-0546 號,2018 年美國區。 LEXIS 140317(康乃狄克州民主黨,2018 年 8 月 7 日),其他地方仍未解決。
例如,第二巡迴法院以外的兩個地
方法院最近追隨雷耶斯的做法,對原告作出了即決判決,因為與雙邊合約的任何其他條款一樣,未經對方批准,合約的同意條款不得更改。參見 Medley v. Dish Network,第 16-2534 號,2018 年美國地區。 LEXIS 144895(MD 佛羅裡達州,2018 年 8 月 27 日)(「TCPA 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可以單方面撤銷合約授予的同意,這違反了黑字法…因此,Medley 授予了事先明確同意,作為不能單方面撤銷的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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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2038 號,2018 年美國區。 LEXIS 134324(ND Ala. 2018 年 8 月 9 日)(Bowdre,CJ)(「Few 女士不能單方面撤銷她接受收債電話的同意,因為她同意作為討價還價交換的一部分提供該同意…」[B ]因為她提供的同意是討價還價的一部分,而不僅僅 2024 柬埔寨電報號碼庫 是無償的,她無法單方面撤銷該同意。另請參閱 Barton v. Credit One Fin。,第 16-2652 號,2018 年美國區。 LEXIS 72245(ND Oh,2018 年 4 月 27 日)(遵循Reyes並發現「同意透過電話聯繫作為討價還價交易一部分的消費者」不能「單方面撤銷該同意」)。
但就在幾天后,第二巡迴法院以外的兩個
不同地區法院駁回了 雷耶斯的請求,並發現——該死的黑字法——合約的同意條款可以在未經對方批准的情況下進行更改。參見 第 16-2541 號,2018 年美國區。 LEXIS 149225(ND Oh,2018 年 8 月 31 日)(認為「合約關係」並不能免除被告「遵守 TCPA 的要求,即使[ 原告]的同意 台灣號碼 是雙方考慮因素的一部分…」協議。」)(省略內引號);第 16-4242 號,2018 年美國地區。 LEXIS 147945(ND Ill. 2018 年 8 月 29 日)(「無論Reyes 的理由多麼充分,…第七巡迴法院的先例認為,可以隨時透過任何合理方式撤銷同意」 .」)(省略內引號)。
儘管出於不同的原因,但最近的這
些決定都是錯誤的。至於蒂爾曼,該法院認為,第七巡迴法院在Blow v. Bijora, Inc. , 855 F.3d 793 (7th Cir. 2017) 案中的裁決束縛了自己的手腳,該裁決依賴於FCC 的一項聲明,即可以撤銷同意“隨時通過任何合理方式。”雖然 FCC 確實在 2015 年表 中国号码 示過這一點,但值得注意的是,FCC 並未涉及雙邊合同,其中同意是討價還價交換的一部分。相反,它是在無償、合約外同意的情況下做出這一聲明的。事實上,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今年稍早解釋說,FCC 無意影響有關同意和撤銷的協議,並且FCC 的早期跡象表明,它將利用最近的徵求意見的機會,將其指導與所製定的方法結合起來。蒂爾曼法院顯然不知道這些事實,因為該動議的簡報在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在ACA Int’l發表意見之前就已結束。 (蒂爾曼法院的裁決認為,鑑於“有關同意和撤銷的個人事實明顯占主導地位”,原告“極不可能”獲得認證,被告至少可以獲得一些安慰。)
至於羅德里格斯,法院認為合約同意
條款可以單方面修改,除非該條款另有明確規定。但這完全顛覆了黑字法,因為阻止其單方面修改的是合約的性質,而不是合約的措詞。換句話說,預設規則應該是合約同意不能單方面撤銷,而不是可以單方面撤銷。
羅德里格斯也缺乏任何限制原則。事實上,從邏輯的極端來看,它似乎允許任何消費者在事後規避任何合約條款。在得出這一結果時,Rodriguez引用了ACA 國際之前的案例,主張 TCPA 的同意不“受合約原則約束”,並且似乎將該法規解讀為幾乎絕對的撤銷權。但至少有三個原因,這是錯誤的。
首先,羅德里格斯指出,雷耶斯誤
讀了第三巡迴法院在加格訴戴爾芬案的裁決。服務。 , LLC, 727 F.3d 265, 273 (3d Cir. 2013) 將其保留限制在「自願同意」的範圍內。但Gager案中爭議的合約關係並不涉及任何明確同意調用條款。因此,雷耶斯法院和羅德里格斯法院面臨的核心問題——黑字合約法對明示合約同意條款的適用——在蓋格案中從未解決。
其次,羅德里格斯聲稱雷耶斯違反
了 FCC 2015 年 7 月的聲明性裁決,該裁決將其描述為 FCC 的「反對撤銷限制的默認規則」。法院默認承認並忽略了 FCC 最近在ACA Int’l中澄清的事實,即該裁決「排除了調用方單方面實施撤銷規則的可能性;它不涉及締約方共同採用的撤銷規則。羅德里格斯透過確定雙方沒有共同同意任何撤銷程序來迴避這一困境,因為合約的明確同意條款並沒有使用「撤銷」這個神奇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