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的法律法规 虽然 A2P 短信对于企业进行大规模客户沟通来说是一种福音,但应谨慎行事,必须遵守所有法律法规。A2P 消息传递法规包括 TCPA(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和相关的 FCC(联邦通信委员会)关于客户同意通信的规定。从广义上讲,法律规定企业应该:
一般情况下需要征得客户的同意才能接收消息
获得客户明确的书面同意以专门接收营销信息
确保客户有能力随时撤销同意。
同意可能因与客户交换的消息内容类型而异。为了更好地了解您需要从客户那里获得哪种同意,首先,您需要了解三种消息传递类型及其相关的同意原则。
对话式消息传递
对话式消息传递是通过文本进行的来回对话。这种短信通 ws 粉丝 常用于解决客户有关销售、支持或其他一般疑问的疑问。
2. 信息式消息传递
信息式消息传递是指客户将其电话号码提供给企业以便从企业接收某些信息性文本,包括预约提醒、紧急警报和通知、订单和购买确认、发货和交付更新、活动和会议更新等。
3. 促销信息
促销信息通常包含销售或营销促销。添加号召 在您的网站上提供免费指南 性用语(例如,在信息文本中添加优惠券代码)可能会将信息归入促销类别 一般来说,新产品公告、季节性和特殊场合折扣优惠、限时抢购信息和废弃购物车信息都属于此类别。
相关的同意类型有:
1. 默示同意
如果客户发起短信交换,而企业仅向每位客户提供 全部 100 相关信息,则不需要口头或书面许可。这是默示同意,因为客户先发短信。
2. 明确同意
客户应在企业向其发送短信之前明确许可。客户可以通过文本、表格、网站或口头方式给予许可。
3.明确书面同意
客户应在企业向其发送短信之前明确书面许可。这可能包括签署实体或数字表格,或回复电子邮件或短信并发送表示同意的特定信息。